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5 月 5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肖林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公司正在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将导致公司资产和业务发生重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现发表以下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5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意见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7 人,参与表决 7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季报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作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蒋大兴表示“无法保证或者持异议的具体内容是公司年报中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存货盘点、利润等等财务数据,详细原因是在审计沟通过程中,早期审计机构对本人的关注函仅给予程序性回复,使本人对关注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合理怀疑。
4月27日晚,ST中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董事厉群南发给董事会、监事会、全体高管、公司年审会计师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声明文件,称其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上市公司认为,该声明文件不实,涉嫌伪造或变造。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转让下属 4 家下属子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1、本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影响均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郭永清)本人作为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