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扶持有关政策,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标准及相关口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政策简述。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苏州市产假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保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相关事项
根据《关于完善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相关创业政策口径的通知》,经审核,现对2023年7月新增符合创业社保补贴发放条件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保就管〔2022〕16号)规定,现将2024年6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现将2023年10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57891725反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政策统一清单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就业政策业务清单》规定,现将2023年12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昆山市创业社保补贴新增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57509351反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政策统一清单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就业政策业务清单》规定,现将2024年1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昆山市创业社保补贴新增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57509351反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政策统一清单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就业政策业务清单》规定,现将2024年2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昆山市创业社保补贴新增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57509351反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政策统一清单的通知》《苏州市就业政策业务清单》《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现将2024年4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昆山市创业社保补贴新增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57509351反馈。
·人才安居过渡期租房补贴申报须知申报对象在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3月26日期间,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即其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重点高校(国内“双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