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群体的能力和素质,现就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
记者5月28日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日前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其中明确,今年,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乡镇等基层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