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2024年6月5日)显示,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某村1组与25组之间的赤眼湖,有人挖土筑坝养鱼。5月19日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制止,后无继续施工行为。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9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挖掘机铲除水池、回填泥土……近日,在长沙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新村,一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坑塘完成整改,种上了红薯等粮食作物。“这是永久基本农田,在其范围内占地挖塘养鱼是违法行为。
湘潭在线8月31日讯(湘潭晚报记者吴珊 通讯员 郭勇)“今天不把这件事解决,我就不走了!”前几天,湘潭县谭家山镇棠霞村的李女士来到谭家山司法所,指责邻居张某因为挖鱼塘影响了她家的生活。李女士说,邻居张某在2013年开始挖鱼塘,而鱼塘正好挖到了她家的屋檐下。
在自己承包的地上挖鱼塘,为何就违法了呢?近日,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2021年3月至7月,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先后两次向李某华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李某华恢复土地原状,消除违法状态。
湖南常德,男子李某是一个成功人士,他为人诚信,吃苦耐劳,早年做生意,由于选对了行业,赶上了国家政策和时代的风口,积累了不菲身家。后来风口过后,原来的行业不赚钱了,李某便退了出来。但是,长时间无事可做的李某,想着天天吃老本,总有一天会坐吃山空,于是就四处寻找新的投资项目。
男子承租百亩高标准农田后,竟违法将其改为鱼塘用于养殖甲鱼。6月6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依法向其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
原标题:鱼塘回填变虾稻田湖北公安:携手人大代表守住农民“钱袋子”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夏海燕 高明)“土壤水分含量太高,种植水稻容易倒伏,要保证多余的水能排得出去,为6月种稻谷打好基础……”日前,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块基本农田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湖北省人大代表、
原标题:擅自将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挖成鱼塘湖北一被告人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刑本报讯 (记者 梅 瑰 通讯员 蒋 昊 王亚姿 杨 涵)近日,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贺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
湖南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村民孙小萍因在承租的双牌水库库区内“开挖鱼塘”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今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7月22日,道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孙小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孙小萍一方提出上诉。
据柳江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潘维卫介绍,该处违法建筑是村民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乱占耕地私挖塘养鱼,严重破坏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来源 | 检察日报作者 | 程竹松、高松侵权行为人钻合同空子,以合同上“可以水产养殖”为由,破坏耕地挖鱼塘。检察机关与侵权行为人磋商后,侵权行为人承诺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又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拒不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