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4月13日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保安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保安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于本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警保联控”所需经费,细化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条件、保安员上岗条件及其从业禁止条件、着装、教育培训、考试等要求,详细规定了联合监管的内容及检查频次,并建立了“重点检查及约谈”“重点监管对象”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