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破产法庭的指导下,经管理人申请,新加坡高等法院签署《命令》,认可南京破产法庭审理的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为外国主要程序以及该案管理人身份,本案系首例新加坡法院认可我国破产主程序及破产管理人身份的破产案件。
据深圳特区报,8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完善我国破产法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实施《民法典》、平等保护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中国的法治环境、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23年度表彰大会于今天(3月29日)在广州举行。当天,该协会公布了《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3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深圳市个人破产申请以重整为主。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人不死债不烂的观念,而随着个人破产法在深圳试点,这一观念或将成为历史。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及关于《条例》的说明,就个人破产具体如何实行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浦东若干规定》)关于破产申请人提名管理人的规定,细化提名管理人资格审查流程,保障破产程序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
个人破产法对于我国而言是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应当如何实现个人破产法的有效制定和施行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工程,但“在立法技术与程序的操作性上,我们不能假定存在障碍”[邹海林.关于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的思考[J].政法论坛,2002,(3).
文/檀扒爷个人破产制度,绝不是“老赖的免死金牌”。12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据官方口径解读,此文件的的发布,意味着浙江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信用卡、贷款、朋友的借款,每一笔欠款都是债务人的肉中之刺,时刻都在折磨着债务人的精神与肉体。面对这种持续性的折磨,每一天的生活都变成一种沉重。并不是每个人都想一辈子欠债、做老赖,而唯有推进“个人破产清算”,才可从根源上解决个人债务问题,摆脱束缚,以诚信搏击“新一轮”的人生。
据界面新闻报道,当地时间12月27日,根据新加坡政府电子版宪报,新加坡最高法院针对兴隆贸易公司创始人林恩强及其子女Lim Huey Ching和Lim Chee Meng作出的破产令已于2024年12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