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帮办记者 王艳珅)昨日,宿城区幸福街道的刘先生拨打晚报热线称,他在2012年买了套房子,贷款买房时尚未结婚,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结婚以后,刘先生的妻子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刘先生妻子想支取她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8月7日,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认真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结合当前实际,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原标题:夫妻双方购房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西海都市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李增平)“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可以用公积金对冲还款吗?”3月12日,打算在西宁购房的徐女士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留言咨询。带着市民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市民问政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共同还贷吗?需要哪些审核条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办理要求:贷款结清之前,借款人结婚后,该笔贷款为正常还款状态,可添加配偶为共同借款人,所添加的共同借款人须按照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条件审核,包含:1.
8月2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Ⅰ类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2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稳市场促消费的支持保障作用,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统一首套房与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最高可贷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