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市民杨先生购买了宝鸡碧桂园·凤凰城三期二标的商品房,“房子购买时已经在建设阶段。杨先生说:“今年4月2日,突然看到总包方宣布4月3日起全面停工的通知,业主们担忧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纷纷联系开发商和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实质性的结果。”
《中国科技投资》刘亮本应于2020年6月底交房的泉州碧桂园汇悦台,至今却未能如约。如今又过去了五个多月,交房时间仍未明确。2020年2月21日,泉州碧桂园汇悦台的业主们收到了一封“不可抗力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受疫情因素影响,本应于今年6月底交房的楼盘存在无法按期交付的风险。
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王曦 汤丽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许多人的梦想和追求。购房后满心欢喜等待交房,交房日期临近却被告知开发商无法按约定日期交付,需要延期,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