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会同西安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到底什么是共济?参保人将如何从中受益?不少参保人员对细则还有疑问。针对细则相关问题,29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答疑解惑。
原标题:事关医保转移、异地就医…… 西安医保热点问题解答来了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为帮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便捷地享受医保服务,记者采访西安市医保局工作人员,针对近期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医保问题,进行了全面且详细的解答。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医疗保险缴费累计不满25年,那么员工在实施医保之前的工龄能视同缴费年限吗?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按退休时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费用。
在办理职工退休的时候,我们知道养老保险不仅有实际缴费年限,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就是我们退休时养老金核定的累计缴费年限。我们参加的医疗保险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也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来源:【西安日报】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目前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期,可一些个体工商户、没有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有了疑问,“我们应该怎么参加医保?只能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吗?
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022年度医疗保险于2021年09月01日起开始缴费,提醒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于11月19日前来缴费,以免对参保人的医疗报销、待遇享受造成影响。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李梦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凡在西安职介服务中心托管档案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即日起可前往西安银行各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申请结算2015年医疗保险和预缴2016年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