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女士在北京丰台区的一家饭店吃饭,走出饭店时正赶上下暴雨。刘女士在店门前躲了会儿雨,却不想被风吹开的门撞伤头,伤口缝了六针,花费了6000多元。刘女士再次来到饭店商讨赔偿,双方并没有协商一致。店主认为与他无关,民警建议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老板到底该不该赔偿?
此前备受关注的湖南长沙“老师砸破九岁学生头骨案”有了新进展:4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京报记者从被害学生刘某辰的父亲刘先生处获悉,二审并未开庭审理,法院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判决。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定罪和量刑过低。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近日,网传湖南长沙某小学一男教师打伤学生头骨,致学生进行开颅手术。7日,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据初步调查,系该校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目前,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
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就“老师打碎学生头骨”事件发布通报。据初步调查,事件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目前,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11月27日,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打破头骨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当天,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从受害女孩父亲刘先生处获悉,涉事老师宋雨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对此,刘先生表示“不服,马上(申请)抗诉”。
9月7日,湖南长沙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 (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4日,一段发生在江苏师范大学食堂的打人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引发争论。 视频中,一名身穿黑衣服的男生和一名戴眼镜女生发生争执,女生用右手推了一下男子手臂,随后男生多次用拳头击打女生头部,将其击倒在地。之后工作人员前来制止。
央视网消息:据岳麓区人民法院消息,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11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