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大多数人购买车辆都是实地到4S店查看所选车型,试乘试驾后才最终成交。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消费者向其明确询问交付车辆是否为曾看过的展车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履行告知义务,且虚构另行调运一辆全新车辆交付的事实,法院判决构成消费欺诈,判令4S店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大林在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新车,提车后发现车辆存在划痕,车载系统显示该车曾有人乘坐过。商家辩称该车作为展车在展厅摆放数日,表示“展车”就是新车,不予更换。大林该如何维权?——大林可以侵犯其知情权为由向经销商主张适当的赔偿。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岁末年初是汽车消费高峰期,也是相关投诉多发时段。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一起购车纠纷。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交付时却发现是展车,经金山区消保委调解,4S店补偿消费者8000元维修保养抵用券。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陆婷 王美玉 通讯员 张跃飞)益阳市民李某喜提爱车,发现车内保护膜已经没有了,销售顾问称是他们帮忙撕掉的,而当李某查看新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这台车曾被当做展览车,而他并不知情。
烟台融媒2月6日讯(记者 任雪娜)汽车销售公司展厅里的展车炫彩夺目,加上各种优惠政策,刺激着人们快快出手将爱车开回家。说好的不要展车要新车,结果付了款发现买到的就是展车。消费者能因此解除合同并要求三倍赔偿吗?
近日,求助人庞先生向《绝对现场》反映,他在大庆市达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五菱宝骏4S店)购买一台宝骏云朵车存在质量问题,庞先生说买回来后发现左后门内饰有修复痕迹,左后门还有大面积修复的漆点。令庞先生惊讶的是,4S店还说该车是展车,可当时并没有告知他。
邵先生最近买了辆新车用于日常通勤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新车似乎不那么新杭州西湖区古墩路上有一家瑞泰别克4s店邵先生就是在这里买的君越白金款总价15万多他11月12号提的车在回家的路上就发现了问题邵先生:车里面,尤其是扶手的位置,有些细微的划痕。
“花28万元买新车,车钥匙袋竟贴有‘二楼展车’字样。”日前,邱女士向记者反映。“因为车辆是感应钥匙,父亲提着4S店交给的钥匙包驾车回家。回家后检查汽车相应物品,发现车钥匙袋竟然贴有‘二楼展车’字样,”邱女士气愤地说,“购买这辆车总共花费了28万元。我买的是新车,我没有购买展车。出现这样的事情,我心里肯定不舒服,感觉被骗了。”
做生意讲究一个诚信,可是泰安的吕女士却向《生活帮》记者反映,五菱新能源济南直营交付中心不守诚信。泰安的吕女士说,她在1月25号购买了一辆五菱宝骏悦也车,可是买了之后却发现自己买的这辆车,跟想要的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