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村民阳伏香在家中发现一只野生刺猬,在确认它并未受伤且状态良好后,阳伏香主动跟双桥村村干部进行联系。双桥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小刺猬行动灵活,并无外伤,符合野外放生条件,便驱车将其带到适合生存的自然环境中进行了放生。
近日,南通公安崇川分局虹桥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刺猬。5月9日晚20时许,虹桥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李某报警称在路边看到一只刺猬,担心其受到车辆碾压,便向警方求助处理。接到报警后,虹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路边草丛内找到该刺猬。
11月6日早10点,龙王庙公园接江汉区园林局通知称江汉区大兴路有只刺猬需救助。接通知后,公园救援小分队立即与求助人徐女士联系后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救援小分队仔细检查了刺猬的情况,发现其并无外伤,但可能受到过惊吓,小刺猬蜷成球状不敢动。
在活动现场,结合宣传主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主题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由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以此增强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和监督工作,共建美丽生态家园。
扬子晚报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朱虹 记者 万凌云) 春天万物复苏,野生动物的“曝光率”也在增加。扬中城西派出所一直助力于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这不,警民又合力救助了一只小刺猬,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贡献了一份力量。“警察同志,这要是发现了刺猬该怎么办呀?
10月7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虹桥派出所民警救助了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刺猬,并安全将其放归大自然,有效维护生态平衡。当日上午9时许,虹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辖区新建路小润发超市老板求助,称早上自己开门时在超市的仓储空间内发现了一只刺猬。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找到了这只刺猬。
随着休宁县生态环境的极大改善和保护动物宣传力度的加大,各类野生动物资源不断增多,群众保护动物意识愈益增强,保护、救助小动物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个5月,休宁县公安局海阳派出所连续救助了4只国家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