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意思是:不担心分得少而担心分配不公平。可见,我们对公平的在意程度超过对利益的在意程度。我曾经在一家大型咨询公司做过部门经理,部门里有个员工,好大喜功,不学无术;天天牛皮哄哄,工作一塌糊涂;干啥啥不行,吹牛第一名;大家都不愿和他在同一个项目团队。
顾名思义,密薪制是指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薪酬都是保密的,工资单不公开,相互之间不得打听,不能互相讨论。它是从国外引入的管理方式,最初在外企施行,随后得到不少国有企业的效仿。公开个人薪资可能会引发国企内部攀比、不满情绪,甚至导致人才流失,影响企业的整体效能。
在密薪制管理之下,一些职工为了找准自身定位和上升空间,只得“偷偷打听”同事工资水平。一些职工质疑该做法是否合理,认为企业应公布同一职级的工资范围,充分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前几天,刚刚和公司领导确定换部门,谈好了转岗职级和薪资待遇。
以下事例为某企业员工聊天内容,真实性网友自行甄别。某建筑公司经营部的小王,刚收到工资和年底绩效,基本工资没少,低啊,指望着一年的绩效工资来置办点年货,发现只往年的20%,一万大洋不到。刚开口问旁边老李,就被路过的部长打断:不许打听别人工资,不要交流。
原标题:密薪制不应成为企业的“财富密码”据4月1日《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禁止职工交流个人薪资信息”等密薪制规定被许多企业写进管理制度,甚至部分内容直接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在密薪制管理之下,一些职工为了找准自身定位和上升空间,只得“偷偷打听”同事工资水平。
来源:【长沙晚报网】何勇海“前几天,刚刚和公司领导确定换部门,谈好了转岗职级和薪资待遇。”前不久,在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任职的李晨(化名)告诉记者,要让这场转岗谈判达到预期,提前了解同行业或同职级同事的工资水平是关键。
“密薪制”方便了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发展,但对员工来说,却可能意味着信息不对称、被剥夺了劳动报酬知情权。用人单位满足职工的薪酬知情权,是应让员工知晓同工是否同酬。即便无法完全同工同酬,也应让员工知道差距所在以及自身薪酬在组织中的相对位置。
“前几天,刚刚和公司领导确定换部门,谈好了转岗职级和薪资待遇。”前不久,在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任职的李晨(化名)告诉记者,要让这场转岗谈判达到预期,提前了解同行业或同职级同事的工资水平是关键。然而受制于公司对职工薪酬保密的规定,李晨的准备工作只能“偷偷进行”。
好奇同事工资,还得“偷偷打听”?近年来,“禁止职工交流个人薪资信息”等“密薪制”规定被许多企业写进管理制度,甚至部分内容直接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不少劳动者向《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应探索更公开合理的薪资披露体系,便于明确职业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