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 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
2023-01-12 17:13 娄底新闻网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医疗美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美容良好秩序,特对我市各医疗美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来源:人民日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
11部门发文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5月4日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孙逸婷 摄影报道)近日,记者从牟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了解到,为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美容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牟平区开展“生活美容场所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普法宣传整治活动。
2024年11月14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供法律指导,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巴宝莉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泰州星工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美容经营企业提出倡议,经过业内企业讨论协商,制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美容
据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4月18日消息,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人民网北京5月4日电 (记者杨曦)为维护医疗美容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美容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发布《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和价格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指引》,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价监竞争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专项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医美广告迎来合规新标尺。5月14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医疗广告监管执法的原则和具体监管规则作出细化规定。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昨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群众医疗美容需求得到更好保障,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持续开展医疗美容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美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人员执业资质、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器械、药品使用(抗菌药物和A肉毒素)、病历书写、知情告知等。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各大商超、网购平台、美容机构开启了“美妆”消费大促活动。3月3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促销乱入迷了眼,消费时要看好化妆品标签标识。美容机构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也不得擅自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
南都讯记者赵霖萱 发自北京 5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再度明确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培训。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违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医疗美容活动。
□ 林楠特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其中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
来源:【厦门日报】供图/视觉中国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厦门市医疗美容广告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作为行业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五种禁止性情形和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广告活动。《合规指引》明确,医疗美容机构、广告企业,应发布合法合规的广告。
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以下简称30号公告),明确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自2024年4月1日起,该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