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97804的网友留言咨询:2010年在芝罘区惠安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住房,当时房产证已经过户,土地证未过户,仍是原房主的名字,现想将土地证过户到我的名下,但已无法联系到原房主和中介,请问我该如何办理,谢谢。
近日,有网友咨询:“我是2年前买的住宅商品房,产权证办完了,土地证一直没办。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要卖这个房子,下一个买房人能不能直接去办理土地证(让他与上一卖人直接去办理可否)?如果前一房主联系不上,需要如何办理土地证?
房产过了户,土地证没过户,将来会受到不动产登记的影响吗? 昨日,郑州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她在金水区购置了一套二手商品住房,一年前办理了房产过户,拿到了房本。但是据王女士说,由于卖家让她再多掏1000多元钱,才配合土地证过户。同时,房产中介从中斡旋,也要收取几百元的“代办费”。
崔先生买的二手房交易到一半,房主失联了。为了支付尾款,他起诉了房主,官司胜了,但法院也找不到房主。判决后,他虽然代房主一次性还清了房贷,却拿着不是自己名字的房本,无法办过户手续,这也导致他无法给刚出生的孩子上户口。男子买套二手房 该过户时房主失联了崔先生今年29岁,来自陕西渭南。
近日,长春市民杨女士给我们打来了求助电话,2014年,她购买了一处住宅,由于原房主当时无力偿还贷款,于是双方约定,她将首付款及原房主已经还完的贷款部分一次性付清后,由她接着以原房主的名义还款,等到还完了,原房主配合她过户。
2016年,原告购买一被告朱某的房子,交付后居住多年,该房屋系朱某于2010年购买二被告高某的房屋。该房屋是采煤沉陷区,当时尚未办理产权登记。2023年该回迁安置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告与一被告电话联系后,一被告表示自己无法联系到二被告高某。遂原告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陈薇薇实习生李练文/摄到相关部门过户《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买了合法的二手房地产肯定要做的事,可最近发展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却让市民黄女士困惑不已,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多次拒绝给其开具“换证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直以来,二手房市场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矛盾或纠纷,尤其是买卖双方私下直接交易的时候表现地更为明显。前不久,本报就接到多个市民关于二手房交易中产生的问题的投诉,但由于很多发生时间较久,而且涉及第三方,所以解决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湖州长兴的刘先生10年前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房子当时不能过户,和房东签了一份过户协议,可等到房子可以过户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房东了,现在他得了尿毒症,眼睛也失明了,希望我们帮忙找下房东,完成当初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