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题,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在不少人印象中,住房公积金存入的是个人账户,似乎应该是个人财产,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律师,揭秘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具有特殊性,不能以离异作为理由提取。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在目睹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一辈结婚再到离婚纠缠不清的纠纷风波后,有很多人在婚前或婚后就约法三章:1、双方个人存款为婚前个人财产,2、房子为两人共同所有,各50%,3、背叛婚姻一方“净身出户”。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农村,许多夫妻是同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当这类夫妻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先将夫妻的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应如何区分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