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衡水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衡水市自8月1日起在全市开通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功能。衡水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自动申报生育津贴。
纵览客户端讯为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参保女职工高效便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网上通办有关事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参保女职工在河北省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现金医疗费用后,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时,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无需个人另行申报。
纵览客户端讯 湖城医保微信公众号消息,衡水市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开通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功能。届时,衡水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以下简称生育)将自动申报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