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将于今日起施行。本文将根据笔者自己的经验与理解,分三部分对《意见》予以简要剖析解读,也期待执笔人更为准确、权威理解与适用:第一部分,重点提示《意见》对哪些现有规则进行改变,或者对哪些争议问题予以澄清。
这两天咱们开始讲一个新的内容,全称叫做《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什么要停下“草案解读”讲这个,是因为这个意见是某总公司刚刚发布的,今年的2月1日在某总公司的打击老赖总部的官方某号平台上发布,考虑到时效性,以及草案讲解第五章也暂时告一段落,所以就给各位小伙伴们换换口味,听笔者讲点新的,同时也有时间好好把笔者讲的八十多篇草案讲解文章再看看,等“意见”讲完了,咱们接着讲“草案”。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总结了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的经验,针对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对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系列共性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