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大众网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1月6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宁车管所发布的公告了解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95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公告作废。
大众网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11月5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关于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
资料图大众网记者 刘宏蕾 济宁报道2月26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资料图大众网记者 尹荣耀 济宁报道5月7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部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具体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311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公告作废。
大众网记者 尹荣耀 济宁报道5月13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371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公告作废。
资料图大众网记者 崔丽丽 济宁报道11月19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大众网记者 尹荣耀 济宁报道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11月2日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
5月19日,济宁市车管所发布关于部分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
3月20日,大众网记者在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关于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一文中了解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
资料图大众网见习记者 崔丽丽 济宁报道9月29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