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商业贿赂行为跨越了新旧《反不正当竞争法》,旧法处罚轻,新法处罚重,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新法处罚,一审、二审和再审三级法院的共同点是,都认为应分段处罚,即2018年1月1日前的违法行为适用旧法,2018年1月1日后的违法行为适用新法,理由有“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等,三级法院的不同点本文不做讨论。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张雪樵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上指出 民事检察要处理好新旧法律衔接与适用问题 正义网北京12月7日电(全检察日报媒体记者李春薇)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议纪要》第三条规定,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
法律有滞后性,虽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学者尽最大的努力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但仍然会不断出现没能预计到的情况,大部分还是在某个现象出现后才能发现这种现象需要规制,因为这时候就会通过发布司法解释、修正案等方式来使法律适应时代的发展。
编者按“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对于修正后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语焉不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说明: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2022年5月1日之前,即使是在2022年5月1日以后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仍然不能适用2022年修正后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