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审判实践出发,以300份裁判文书分析样本,以确认之诉为研究对象,总结归纳了我国审判实践中确认之诉适用诉的利益进行裁判的司法实证考察,剖析了当前的法律适用困境,阐释了诉的利益于审判之功能作用,并结合学理基础和各国立法例的比较研究,提出了关于确认之诉的利益审查的统一裁判思路。
首例采用特别代表人诉讼方式进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式集体诉讼司法实践成功落地——顾华骏、刘淑君等11名投资者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张莉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要目一、引言二、民事类案检索结果说理现状三、民事类案检索结果说理完善路径结语当前类案检索机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仍存在细节问题,通过对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之间共441份涉及类案检索的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大部分裁判文书中关于类
文书名称:原告与被告1、被告2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认为其与被告1之间成立委托理财关系而非合伙关系,被告1在合伙人登记、投资方式、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约行为,故依据《合同法》第94条主张解除合同关系,要求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企业返还投资款、连带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本判决回归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法律解释方法,严格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逐层递进对涉案合同约定进行解释,最终按照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结合著作权法鼓励创作和传播的立法目的,对涉案作品表演权的归属及权利行使方式作出了既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又利于作品传播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