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谈婚论嫁的情侣因感情破裂分手,为筹备婚礼而拍摄婚纱照的费用是否该返还?近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沈先生与姚女士都是湖州人,于2022年初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11月,已经相处近一年的二人打算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山东济南有一对恋人,在订婚后有了财产赠与,但没多久他们又悔婚了,那么这个赠与的财产归哪方所有?岳先生和林女士相识多年,2021年7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随即准备结婚事宜,岳先生为表爱意,表示愿意为林女士购买汽车。
女方收了男方彩礼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男方向女方索要18万元彩礼,女方认为不该退还,双方最终对簿公堂。面对这样的案件,法官会如何审理?近日,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结了这样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近日,一场因退婚退彩礼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南安美林联合调解分中心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达成协议。当事人小黄和小美于2023年经亲戚介绍认识,2024年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小黄向小美家支付彩礼28.8万元,并购买了10.35万元的黄金首饰和1枚钻戒。
来源:澎湃新闻 男女双方订婚后,又因关系恶化而决定取消婚约。那么,男方在订婚时给付女方的现金、金饰以及微信转账等共计50多万元是否属于彩礼?能退回吗?7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男女双方订婚后,又因关系恶化而决定取消婚约。男方在订婚时给付女方的现金、金饰以及微信转账等共计50余万元是否属于彩礼,可否主张退回?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即女方应返还41万元并退还“五金”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