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晨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但如果劳动者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入职了新公司,还能与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一名女职工在查出身孕后,及时向公司报告。谁知,仅仅两个月后,公司竟然以经营计划有变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女职工不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补足被开除后的工资等。2021年11月,刘某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原标题: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规则的再审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赋予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请求权,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