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在长沙经营一家包子铺,今年5月,他与长沙市美轩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美轩美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营合同,委托该公司代为在外卖平台运营。双方在合同中附加了一条约定,首月为效果期,如未达到3万元营业额,则全额退还5980元代运营费。
近日,江苏苏州“3名年轻人用19元轮流点外卖,以此生活了一个月”受到关注。11月25日,涉事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商家、骑手有权拒绝退款申请,并申请由平台客服介入仲裁。同日,涉事外卖平台公开发布声明称,网传此次事件“十多名骑手、商家被平台封号”的情况并不存在。涉事3人。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吴先生: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背包,收到货并试背后,对颜色和款式都不太满意,因此在七天内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并自己出运费把背包连同质保卡等附件一并寄给了商家。商家收到货后,拒绝了我退货退款要求,理由是包上有一处黑色污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