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翔安一男子欠下上百万元债务,为逃避执行,竟找人合谋打起假官司,最终换来有期徒刑19个月。近日,翔安法院发布这起案件。2018年3月,翔安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蔡某及其配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本金140万元及利息。
8月6日,新疆高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名男子为自己不诚信的诉讼行为付出代价。7月25日,男子黄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进行虚假陈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中国法院网讯(罗爱萍)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作证罪案件,被告人余某某为使自己儿子林某某逃避刑事责任追究,诱使被害人变更陈述作伪证,妨害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最终余某某被判处刑罚。2022年9月,永安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其中“陈某、甘某诉甲公司等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值得关注。据介绍,乙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股东陈某、甘某等认缴出资期限均至2050年6月9日止。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以乙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通讯员 邓锦涛女子报警称被假富二代男友诈骗,男子却称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是借款,不是诈骗,真相究竟是什么?近日,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检察官抽丝剥茧,经过严密审查,挖出犯罪事实,让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
央广网海口12月7日消息(见习记者付美斌 通讯员聂秀锋 蔡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刷单诈骗案,被告人王某通过刷单诈骗朋友八万多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犯诈骗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二
“公检法都有我的人,可以免受刑事处罚,但是需要些费用打点。”“都是花钱消灾,事办不成不收费。” 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一起醉驾司机意图“花钱找人”逃避刑事处罚而被他人诈骗的案件,最终诈骗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