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台海网6月12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4〕45号)显示,因欺骗投保人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电话销售中心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
近日,据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泰康人寿厦门分公司因产品说明会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以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公司被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罚款35万元,两名当事人也受到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近日,因欺骗投保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康人寿”)广东河源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罚款5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的谭某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事实上,泰康人寿因欺骗投保人受罚屡见不鲜。
【案例简介】近日,陈先生通过短视频平台看到一则“专业团队保本稳赚”理财广告,陈先生添加了广告中的“理财顾问”微信,对方发来公司资质、成功案例和“用户收益截图”,并邀请他加入“内部VIP群”。群内成员频繁晒出盈利记录,陈先生尝试投入5000元,当天账户显示盈利500元,且成功提现。
近日,王女士给我们栏目打来热线电话称,她的母亲郝女士在2016年的时候买了份泰康人寿的保险,当时业务员说的是天花乱坠,每年交6000元,交够十年就可以一次性取回本金,期间每年还能领一两千元的分红,这可远比银行的利息高多了。
随着行业发展,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收取高额手续费,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代理退保”黑产制造矛盾,违背诚信,借“维权”之名行非法获利之实,社会危害性巨大。
不久前,市民王女士给我们栏目打来热线电话称,她的母亲郝女士在2016年的时候买了份泰康人寿的保险,当时业务员说的是天花乱坠,每年交6000元,不仅能领一千多元的分红,交够十年还可以一次性取回本金,这可远比银行的利息高很多。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专业退保机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保险消费者,谎称“可全额退保”“快速处理退保手续”,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号)。实则利用消费者信息办理退保后携款潜逃,导致消费者既损失资金又丧失保险保障。 代理退保常见手段1.
来源:中国经济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金管罚决字〔2023〕5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临汾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临汾中支)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利用自媒体平台发布保险产品虚假宣传信息,二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
来源:中国经济网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阿克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阿银保监罚决字〔2022〕28号、29号)显示,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克苏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