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完工后,公司计划调整员工工作地点,但员工拒绝调岗且逾期未报到,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因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用工安排,公司以其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辞退,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该被辞退的员工支付赔偿金。
面对公司的调岗通知,员工李某不同意并继续在原岗位出勤打卡,而公司却以其未到新岗位工作导致旷工三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认定甲公司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旷工欠缺合理性,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