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我的一个关系不错的战友,离婚了!我们年龄相仿,在我“对象”还没有着落的时候,战友抢在了我前面,可能平时给他介绍对象的比较多,因为在当时,部队机关工作的军官在地方眼里都是“香饽饽”。
军婚神圣,不容破坏!评论员 管永婷近日,一桩破坏军婚的案件登上各平台热搜。女子施某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且产下一子。经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施某最终因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役军人因职业特殊性,和家人聚少离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