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的食用期限“找不到、看不懂、算不准”问题,为方便消费者易于识别食品保质期,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即指导企业在不违反标签法律规定、不影响现有包装标签使用、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在其生产的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XXXX年XX月XX日前食用”标注。
(2025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公布 自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28日发布《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强化食品名称标注要求,不得使人误解,要求食品标签上的信息“找得到、看得清”,便于消费者清晰识读。征求意见稿拟强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要求,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注要求。
近日,某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关于奶茶标签的多个举报,涉及店铺为商场中或路边的奶茶店,有的没有标签,有的虽有标签,但仅注明食品名称或价格,未注明成分、配料表、保质期等信息,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商品详情眼花缭乱,配料表却不展示,网购食品真有点不放心。”今天,刚从大理旅游回来的90后程序员小王对记者说,因为对那边的鲜花饼念念不忘,于是想上网买点。然而,他发现,不少店铺打出“0香精”“纯天然”招牌,唯独配料表踪迹难寻,只能向客服索要。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图源:视觉中国3 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就包括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避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用语等一系列与食品标签相关的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