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公司发出入职通知书后又取消录用”的案例,以案说法。王先生在收到某公司发出的入职通知书后,和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在按照入职通知书要求的时间报到时,对方却以“背景调查未通过”等为由拒绝办理入职。
案件快递三位年轻人看中了新单位的职业前景,思虑再三辞去了原工作。不料才干了几天,还没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以他们“没有有价值的社会关系、不适合该岗位”为理由,不让他们再继续上班,这合理合法吗?劳动者的损失能否得到弥补?
“我公司特此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公开登报向您赔礼道歉!”前不久,《深圳商报》刊登由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致歉声明。声明中,该公司称在招录过程中,基于与工作岗位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对陈正进(化名)“进行差别对待,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
来源:工人日报阅读提示因单位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刘某无法入职新单位。农村户籍的刘某又因长期未找到新工作而陷入家庭经济困难,其申请劳动仲裁诉求也没全获支持。后在当地工会的帮助下,援助律师重新梳理证据最终使得公司被判承担责任补偿损失。
来源:【新甘肃】丁慎毅入职前被要求孕检,发现怀孕后如实告知公司,却被“撤回”了offer。入职要求孕检合法吗?用人单位以此取消招聘是否要担责?4月2日,话题词#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