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住建委发布通知,明确自8月21日起,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得收取室内装修管理服务费等费用,进一步规范了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收费内容。近年来,物业服务不标准、不规范和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一直是群众投诉的“重灾区”。
近日,有网友在《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询问建筑垃圾消纳费收费标准和生活垃圾消纳收费标准。对此,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作出以下回复: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17〕165号)规定执行。
装修垃圾清运费1255元涨到6500元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各类装修垃圾清运处置成了一笔糊涂账挂掉物业公司的电话,周阿姨一头雾水。明明2018年才收取300元左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怎么才过了没几年,此次想再次装修翻新房屋时,物业公司就要价2500元了呢?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要求北京市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收费。
“好安逸哦,今年物管费又降了!”今年初,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龙透关社区和谐苑小区自管委,利用上年物业费的结余资金,为居民们发福利,每户减免了200元物业费。以小区居民丁一禾167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减免后一年的物业费只需要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