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叶女士:我在一个团购网站上买了一件大衣,在网上买这款衣服前,我特地在实体店里看好了货号和大小,然后在网上买的这款大衣。购买时商家承诺商品是正品,但收到货我一看,这与实体店也差别太多了,衣服比实体店薄,面料不一样,而且还有不少线头,做工一点都不细致,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 在消费过程中,付款之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app store)上却成了新鲜事。沈阳消费者刘峰(化名)向本网反映了自己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的购物体验,简直可以用“灾难”来形容。
□本报记者 刘文静 陈霞“送货上门再付款”是很多商家的促销手段,听起来很美,但实际呢?市民范先生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台助听器,送货上门时却被告知“不先付钱就不能验货”。因为没有发票无法退货,无奈之下,范先生只能把助听器当二手货卖掉,一进一出亏500块钱。
中新网山西新闻3月19日电(刘小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6个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聚焦消费者保护重点领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其中一起案件为“网购商家要诚信,退换货物要守信”案。
现代快报讯(记者 江楠 王瑞 文/摄)一名90岁的老人在实体店花1.5万多元买了高档电子琴,但由于指示灯太多,还刺眼,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老人随即将该商家告上法院,其表示,现在线上购物早就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为何线下购物反而没有了“后悔权”?
为优化石市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增强市民消费满意度和安全感,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草拟了《石家庄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联合燕赵晚报面向广大消费者和实体店广泛征求建议与意见。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为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倡议,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6月17日上午,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南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举行了“江西省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启动仪式。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为持续深化巩固旅游服务创优提质专项行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成效,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大理州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凭正式发票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
女报讯 前不久,市民杨女士在济南某商场的JEEP专卖店购买衣服,后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货。但商家给出的答复是超期不予退换。对此,杨女士很不满,“既然有明确退换货期限,为什么不提前说明白?”9月19日,杨女士在济南某商场购物时,恰巧碰上正在举办打折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