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入职几个月怀孕拒绝调薪调岗被辞退##女子怀孕工资从6000降到3000#冲上热搜,引起网友热议。据了解,今年5月末,卢女士进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的贵州某餐饮管理公司工作。工作几个月,卢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向公司做了汇报,之后公司对其进行调薪调岗。
据北京人社,王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公司,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规定:“女职工怀孕前需要提交生育申请,没有提交申请怀孕的,扣除14个月绩效奖金。新来女职工需要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提交生育申请。”2020年7月王某怀孕,2021年5月分娩,同年8月返岗工作。
北京的王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公司,2020年7月王某怀孕,2021年5月分娩,同年8月返岗工作。 2022年4月,某公司向王某发送《通知》载明:“由于王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没有提前提交生育申请,公司酌情自2021年9月起扣除王某7个月绩效奖金。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考虑到用人成本等问题,对于怀孕员工的录用十分谨慎。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又恰遭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本期法官说法,一起来看槐荫法院民一庭王辉法官审理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件。
事件起因是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询问“员工入职一个半月怀孕了,还在试用期可以协商离职吗?”。在贴文中他描述自己的公司是家小公司,一共就5、6个人,今年入职的员工试用期3个月,表现很差,请了两次假,态度消极,本打算辞退。
近日,“女子入职3个月怀孕,被调岗降薪辞退”冲上热搜。员工因不同意岗位、薪资调整而被辞退合理吗?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