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将自己刚买没多久、价值近60万的摩托车借给朋友去骑几天。可朋友不仅发朋友圈到处炫耀,还车时还以赶时间为由,将摩托车停在男子家门口、车钥匙扔进屋内后就离开了。男子发现摩托车被盗后,将朋友告上法庭,索赔近60万。
7月12日,南方+潮州频道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潮安区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一宗“借名买车”纠纷,促成陈某将案涉车辆按车辆现状及相关证件交接给李某,李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陈某支付5000元。李某和陈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
洛南李先生,从王先生处购买一辆雪佛兰牌二手轿车,花了6.5万元,费用一次性给王先生交清,然而还未过户却被这辆车原车主杨先生将车开走,只因王先生从杨先生处购买此车时费用未结清,现在李先生是钱交了、保险买了,车却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