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父母,这是法定义务。但有的子女却对身患重病父母不闻不问,完全未履行赡养义务,甚至在父母去世时都不理睬,这样还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吗?12月12日,最高法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案例就涉及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问题。
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必留份、继承权丧失等制度,意在通过司法裁判,倡导友善互助的价值理念,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首先体现尊重被继承人意思自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作出一审裁判,判决被继承人戴某的前夫蔡某作为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尽心履行照顾义务,获得协议约定遗产。戴某是柳州市柳北区某村村民,2013年城乡改建时因自建房拆迁获得一套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作为补偿。
#情感点评大赏#人常说“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也有人说“母子没有隔夜仇”,但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故事却是,儿子非常嫌弃母亲,而且已经有7年不回家了,平时也不接电话不和老人联系,春节时,老两口用担子挑着家里的特产去看望儿子,却被关在门外。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对母子有这么深的矛盾呢?
面对身患重病的母亲,儿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无奈之下,母亲求助他人代为照顾生活起居,并签订协议书,约定去世后名下房产留给对方。这有法律效力吗?在母亲去世后,儿子拒绝协助办理母亲房屋变更登记事宜,结果被告上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