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高晶晶介绍,此前顾客王先生激活手机后申请退货退款,被销售店铺和网购平台拒绝后又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王先生要求退款退货的诉请,但对王先生要求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开机激活过的手机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吗?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购纠纷案件张某通过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中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手机,签收当日,张某连接互联网激活了手机,并下载安装了一款软件。安装后,张某发现该软件出现闪退,无法正常使用,便联系店铺客服人员协商退货。
网购虽然方便但不同于传统的线下购买买卖双方往往缺乏对购买商品详情充分的沟通在卖家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解导致出现矛盾纠纷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案 情 简 述张某通过A公司运营网购平台中的B店铺购得手机一部。
本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提出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明确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韦博雅)8月19日,“女子近3万元购买的手机太卡第二天想退,半个月后官方检测后称不予退货“一事引发关注。当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拨打了涉事门店Vertu纬图杭州万象城店电话,针对事件进展及手机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问题,店员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无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