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频发交通事故,上海一名外卖小哥被平台加入了黑名单,但这些车祸并没有让小哥长记性,而是从中找到了“转行”的歪路子。把事故当成了职业连续恶意碰瓷近日,一名男子在闵行交警事故处理窗口频繁闹事时,引起警方注意。民警通过筛查数据发现,闹事男子黄某两个月内多次骑电瓶车“被撞”。
近日,江苏苏州的王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2023年弟弟(未成年)骑电摩带她过马路时,超过了一辆电动车,随后电动车摔倒,他们停车下来查看情况,还“好心”为摔倒的车主报了120和110,事后该车主认为是被他们姐弟俩撞倒,并告上了法庭。
来源: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3月20日17时30分许,在无为某路段,朱某某(男,15岁)驾驶一辆安装了雨篷的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其在借道超车时,遇迎面驶来的一辆轿车,紧急制动后电动车倒地,被轿车撞飞到路外。朱某某摔倒在地,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头部受伤。
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市民张某反映自己骑自行车途经南京江宁胜太路时,被一辆外卖电动车撞倒,对方肇事逃逸,要求警方找到肇事者赔偿。辖区中队交警随即展开调查,经调看路口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者头戴着红色的头盔,无法看清面部。
扬子晚报网1月17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金箔小龙湾路口,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了刮蹭,电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受伤。接到该警情后,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去年10月17日,上海黄浦,被害人艾某骑电瓶车正常行驶时,被一名超车而过的外卖员毛某撞倒,失控倒向机动车道中央,不幸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死。而毛某转头看到这一切后,逃逸了。日前,被告人毛某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中国江苏网1月27日讯 1月26日上午九点钟左右,在南京滨江大道北堡下方,一辆suv行驶中突然右侧强行超车,撞倒一同方向行驶的电瓶车。该车肇事后并没有停车抢救受伤人员,而是驾车逃逸。虽然电瓶车的行驶线路有不妥之处,但汽车驾驶员的行为更危险。
新安晚报 据池州警方消息,由于超速超车,忽略盲区,近日,在池州塘溪镇,一辆大货车又成了“大祸车”,在一弯道处,它快速从左侧超越同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为避让迎面而来的车辆,迅速右靠,将车身右后侧的三轮电动车带倒,致使其驾驶人当场死亡!
闽南网8月6日讯 金某驾驶货车从电动车左侧超车后,电动车突然倒地。金某认为,自己的货车又没碰到电动车,直接离开。让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次倒地,让电动车主张某不治身亡,而他也被湖里法院一审判处赔偿死者53万元。
扬子晚报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机动车严禁超宽超高载物,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出了事故,当事的车辆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这不,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报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龙眠大道上,有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擦。
2月8日13时许,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在旌德县旌阳镇城东大道成越华庭十字路口往俞村方向过去几百米,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一辆两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上的两人均受伤,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车主驾车逃离现场。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外乎车与车、车与人、车与物相撞等几种情形,“相撞”通常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事实上,由于不文明行驶(重按喇叭、野蛮超车等)导致的交通事故,就算没有“相撞”,驾驶人也可能因此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