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国家也在大力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通过宅基地改革来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权益,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使用效率,进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的宅基地统计其实已经基本接近尾声,有关确权的问题也基本结束,关于无法确权的八种情况,黑嫂在以前的文章里写过,所以咱们在这里不再重复,今天主要说一下另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