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记者王晓华 张超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新标准邮政快递是现代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成为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亿的快递大国。当前邮政业正逐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向劳动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转变,部分标准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有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收费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对此,顺丰回应称是行业内通行做法。
来源:【消费日报】□ 本报综合报道网购在给消费者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快递单”带着个人信息一路“裸奔”,也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很多消费者网购后不久,就被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盯上了。加强“快递单”个人信息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方面,市场上有大量快递物流品牌可供选择,有低价走量的,也有高价卖时效和服务的;而且,邮寄比如显示器这类大件时,起码在我们这,很多普快快递员是不愿意接的,又挣不了几块钱还要担责,这个时候往往只有顺丰或京东可选了。
我在顺丰的经历是有两段,2013年夏天的那个时候刚从北京回到老家,考完驾驶证,后面在长虹北路一个电气公司,找了个焊工的工作,不得不说老家的工资真的是很低,连在北京工资的一半都没有,当时工作了一个月才发了3500的工资,太低了后面就离开了。
近日,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