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只有副省部级以上才能配备专职秘书,省部级以下的地厅级、县处级领导不得配备。为解决政策和现实矛盾,各地于是折中实行领导干部联络员制,即通过配备联络员充当秘书角色专职服务领导,协助领导处理工作和生活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