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是许多女性每月的“难言之痛”。11月1日,云南正式实施“痛经假”,引发关注。“痛经假”并非新鲜事物,包括云南在内,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实行“痛经假”。在落实过程中,休“痛经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职场女性福音还是一纸空文?
今后,女性如果痛经则有权请病假一两天;孕期和哺乳期则都有望每天少工作一个小时!是真的吗?很多妈妈都在苦恼一些女人才懂的事情。。。痛经的时候要死要活,哺乳的时候无暇给宝宝喂奶,家里没人照顾宝宝。有些妈妈甚至因为这些问题只能离开工作岗位,回到家里不甘心地当起了全职妈妈。。。
对于女性而言除了工作、学习中的小烦恼外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会感到身体无力、小腹胀痛、困倦疲乏……要是能休息一下就好了!据报道,云南于今天(11月1日)起正式实行“痛经假”。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无需提供病假证明。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11月1日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正式实施。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无需提供病假证明。消息一出,立刻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对此,开屏新闻记者进行了走访。
近日,“深圳人社局回应女职工生理假期”话题冲上热搜榜,引发关注。11月2日,针对深圳市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答复表示,《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了解,《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即将出台,该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还专门明确了“痛经假”——“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职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给予1至2天的休假”。这一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又一地明确可休“痛经假”。近日,云南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引发公众热议。女性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多省份已明确可休“痛经假”,但如何落实“痛经假”,也成为热议背后的焦点和难点。
11月1日起,云南正式实施“痛经假”,引发网友热议。据统计,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实行“痛经假”。不过,“痛经假”要怎么休?记者调查后发现,其实从30多年前开始,各地就已陆续有相关“痛经假”的规定出台,不过多数需要出具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
浙江在线8月25日讯近日,“痛经假”因为宁夏的一份文件再次引起热议。据报道,宁夏将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其中明确“痛经假”,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给予1天到2天休假。此前,已有海南、重庆、江苏、陕西等地出台了相应文件给予女性员工“痛经假”。
从11月1日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正式实施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消息一出直接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引发广泛讨论女性职工痛经给予1到2日休假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谭思静拯救痛经的方法。视觉中国供图“没办法,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医生的这句话,让90后张斌慧站在浙江嘉兴某医院里有些无所适从。作为长期重度痛经患者,她偶然间了解到浙江地区的“痛经假”政策,本以为看到了曙光,却还是经历了一场“挫败”。
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这项为女职工度身定制的暖心规定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其实,从上世纪90年代起,痛经假已在全国多地陆续推出,那么,知道这项福利的女职工多吗?
近日,“深圳人社局回应女职工生理假期”话题冲上热搜榜,引发关注。11月2日,针对深圳市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答复表示,《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吴睿鸫11月1日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实施。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痛经假”规定公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点赞,认为这是“职场女性的福音”,但也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质疑这一规定如何落实?
11月1日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实施。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痛经假”规定公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点赞,认为这是“职场女性福音”,但也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质疑这一规定如何落实?
文/占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