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城管委获悉,《兰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原则、明晰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设置申请及设置期限,以及设置要求等。
在建筑物顶部或者超出建筑物顶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播放声音妨碍他人生活或是遮挡居民楼等建筑通风及采光的户外广告设施同样不得设置……2月13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在市城市管理委官网正式对外公布01长安街及文保单位等禁设商业户外广告按照城市空间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交通工具、户外场地等城市空间,采取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列队巡游等形式,设立户外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展示牌、招贴栏、实物模型、充气装置、广告彩旗、布幔、横幅等设施用于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行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1日消息6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户外商业广告活动,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提升广告的文化内涵和审美质量,正面宣传海南自贸港形象,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并公布了《户外广告合规指引》。
记者张小玲深圳将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予以审批,一楼门楣招牌予以备案,新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发布公益广告的,应当利用现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发布,不另设展板、道旗、横幅等设施。
大众网记者 张振楠 德州报道11月4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德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化坤就《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立法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为响应厦门城市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营商环境,促进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与社会经济、城市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规范管理,市执法局、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完成了《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2023-2035年)》《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20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汇聚民智、集中民意,保障立法质量,现将我局正在审查修改的《渭南市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管理办法》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司法局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