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仍然有小公司会计和出纳是同一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第三十七条的内容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这两个岗位绝对不能是同一个人,职务不同,相互制衡,企业要分别招用会计和出纳,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