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学生食堂陪餐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和高校正常在校时间学生食堂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学生就餐制度,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通知明确,该规定的目的在于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2日讯一直以来,“舌尖上的校园安全”备受家长和全社会的关注。从今天开始,淄博实施“校长陪餐制”,校长每周至少陪学生吃一次食堂,吃“一锅饭”。老厨白菜、红烧琵琶腿……今天中午11:30分,在淄博张店区齐盛学校的食堂,学生们和校长在一起进餐。
4月30日,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党委书记戴萍在食堂陪学生就餐。红网时刻新闻4月30日讯(通讯员 李军记者 贺卫玲)“我觉得我们食堂回收餐盘的地方设计可以优化下,建议在每个回收的地方都设置两个回收口,一次性解决餐盘和筷子的回收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小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背后暴露出的制度落空、监督不力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抓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应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然而,一些中小学校存在校长陪餐制度走形变样、落空落虚问题。
文|郭元鹏近日,广东出台关于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全省有学生食堂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不含托幼机构),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
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让学生在学校吃得安全、放心、健康,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叙永县272所学校继续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长陪餐制度,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