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情形,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上海打拼多年的小杨夫妻俩,一直想买套房子安定下来。2022年6月,小杨看中一套二手房,价格还比较实惠。做完产调后,小杨付了230万元,只等房屋过户,就可以乔迁新居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卖房的女士锒铛入狱,原因是她伪造法院判决文书将与前夫及女儿共有的房屋出卖。
插图 王金辉H120华女士没想到自己同时成了两案被告:一是丈夫起诉离婚,索要房屋折价补偿款;一是姐姐起诉,要求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而这套房此时已经被她卖掉。四方争房,这套房该是谁的呢?案情回放丈夫出走妻卖房 离婚诉讼追加买房人随着赵先生当上部门经理,应酬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