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的缔约过程中,如果因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导致员工未能如期到岗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是否有权要求赔偿?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邹某原在衡阳某公司工作。2021年8月,某置业公司通过招聘网站联系邹某邀请其面试,并于9月初通过微信沟通薪资及到岗时间。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用人单位违背承诺降低录用人员薪资的劳动争议案,用人单位招聘时允诺高薪,在劳动者入职前擅自降薪,损害了劳动者合理信赖利益,北京三中院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提成工资制,是企业广泛采用的工资发放制度,属于浮动工资的一种形式。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市场变化等因素单方面调整提成制度的情形时有发生。然而,调整、修改提成计算方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若修改程序不合法,则极易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