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5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三批)。 ■案例一 继承人有权就被继承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 2022年3月,赵某被某建筑公司招用到工地工作,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给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先兆流产请病假,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黄珊(化名)将公司告上了法庭。2016年3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处黄珊所在的上海人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还记得笔者刚毕业的时候,有一次陪同北京妇产医院产科的王淑珍主任出产科专家诊,一个早孕7周的孕妇检查完毕诉说自己最近不舒服,想休息几天,希望王玉珍主任给她开几天的假。当时的我还没有结婚,不明白怀孕的辛苦。
病、事、婚、产等各类假期规定。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本文汇总的25类假期如下:1.休息日 2.法定节假日 3.部分节假日 4.事假 5.病假 6.婚假 7.产假 8.产前假 9.护理假 10.孕期产前检查假 11.哺乳假 12.痛经假 13.保胎假 14.节育假 15.丧假 16.年休假 17.工伤假 18.探亲假 19.路程假 20.社会活动假 21.丰收节 22.经营性放假 23.甲类传染病假 24.独生子女护理假 25.育儿假。
本文汇总的23类假期如下:1、休息日 2、休假节日 3、事假 4、病假5、婚假 6、产假 7、产前假 8、护理假 9、孕期产前检查假 10、哺乳假 11、痛经假12、保胎假 13、丧假 14、年休假 15、工伤假16、探亲假 17、路程假 18、社会活动假19、丰收节 20、经营性放假 21、甲类传染病假22、独生子女护理假 23、育儿假。
职工在职期间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时候,而在职工病假期间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对职工来说,自然是件不公平的事。■案例:女职工请病假遭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王某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职工,2010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该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36岁的丁女士怀孕后,陆续出现过先兆流产、妊娠高血压等情况,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建议休息28天。她向公司请假保胎,被驳回,还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涉事公司斗鱼回应称,解除劳动关系并非恶意针对怀孕女性,而是因为丁女士旷工违纪。丁女士已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记者孙莹 张棉棉)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2024年以来,中央多部门先后下发文件,强调推动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审判实践发现,休息休假权被侵害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