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日报阿辉与小佳(均为化名)婚后育有一女,女儿不到一岁时,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但小佳的公婆却将孙女带回老家。小佳屡次请求阿辉将女儿送回,但阿辉不予理会。经两人好友调解,小佳得以见到女儿,当她想带孩子离开时,公婆却出手阻拦,并对其推搡,阿辉更是对小佳动了手。
郑女士与周先生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子小周。2023年,郑女士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周先生随后搬出双方居住房屋,并在郑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小周带走,此后,郑女士未再与小周共同生活,无法正常探望、抚养孩子。为此,郑女士以其监护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行为禁令。
当爸妈的闹离婚,其中一方把小孩藏匿起来,这种情况怎么办?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全市首份涉离婚纠纷藏匿小孩的“人格权禁止令”,裁定某离婚诉讼案件中的女方停止侵害男方的监护权,即禁止女方藏匿双方的婚生儿子。日前,在法官的协调下,男方重新见到了儿子。
更多法院资讯、立案查案小程序敬请关注!“法官,我的孩子被藏起来了,我要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近日,永春法院对一起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人格权侵害案件发出一份人格权侵害禁令。矛盾激烈:监护权争夺白热化“他从年后开始就把两个孩子都藏起来,不让我去看望,也不让大女儿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