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我们经济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票据本身的特性,法律对于票据相关的权利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因为票据过期等原因导致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你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将通过以下一则案例进行分析。
对于很多财务人员来说,最头疼的就是总会接到银行电话说你存的支票退票了。退票不仅耽误单位款项入账,还要重新换票,麻烦得要死,那我们应该如何能处理被退的支票呢?首先要明确被退票原因:(1)空头支票。(2)出票人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各单位使用现金支票或普通支票(以下均称现金支票)时,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现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