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管理,不达标一律不颁发办学许可证 1月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近日,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发布《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近日,沈阳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打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性职业培训在操作层面的制度障碍,明确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如何收费
江西日报社大江大数据显示,12月20日18时至12月21日18时,《问政江西》共计收到帖文128条,其中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南昌市人社局、红谷滩区市监局、安义县教体局、赣州市“五型”办、瑞金市城管局、大余县“五型”办、赣州经开区“五型”办、萍乡市湘东区住建局、莲花县住保中心、吉安市
参加民办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可以无条件退费。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多家单位联合发布实施《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明确了预收资金监管模式、存管比例、支取方式、退费方式等内容。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参加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七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可以无条件退费。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多家单位联合发布实施《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
原标题:先付费后上课的收费模式,困扰着不少考生——(引题)专业技术类培训退费难如何破解?(主题)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陶稳阅读提示先付费后上课,一直是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的“潜规则”。培训机构的预付费消费投诉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也一直是消费者的难点问题。
近日,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了职校学生实习工作中,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自义务和职责,并列出12项禁止事项,其中包括禁止向学生收取押金、培训费等实习费用。
本报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打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性职业培训在操作层面的制度障碍,明确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如何收费、怎样支出等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
“真的太感谢了,如果没有警察同志和教育局的同志,这么多钱,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据了解,这几位家长的子女均曾在无证擅自经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尚学优教育”进行学科类补习,经相关部门查处并责令其关停后,该机构因资金不足以及股东股比不明而产生了退费纠纷,协商无果后遂报警。